各学院:
根据各院提供的校友信息,及7月28日下午校领导会议上提出的“凡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都要具备的校友才能收入通讯录”的要求,校友会整理出了各院校友录初稿。因校友人数众多,特别是我们对各院校友具体情况不清楚,初稿中难免有遗漏、错误之处。为做到通讯录的准确、真实、完善,现将初稿返回,请认真校对、审核。
一、关于已删除校友的情况说明
在各院原稿中,校友会已删除了以下情况的校友。
1、删除了整个班级。原因为学生的工作单位与联系方式仍为当年毕业派遣时信息(2014、2013届除外)。如工作单位为“××县教育局”、“××人才服务交流中心”等。
2、删除了有工作单位,无联系方式;或有联系方式,无工作单位(仅写所在城市)的学生。
3、固话区号与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号不符。
4、2013届(含)以前的专升本学生、2012届(含)以前考研学生。
5、其它明显有误的。
二、各院重点校对、审核的内容
1、遗漏。是否遗漏了整个班级,或某个校友(有准确而真实的信息)。包括各院的教育硕士。
2、错误。届别、学历层次、专业名称及性质(师范与非师范)、班主任姓名,以及学生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是否有误。
三、相关要求
1、有错漏的,请直接在纸质稿上用红笔改正,字迹切勿潦草。
2、8月31日前,请将审核、校对后的纸质稿(须有总支书记、经办人签字,单位公章)交校友会。因付印在即,逾期不交者,将直接送印,错漏现象由各院自行负责。
3、如有不清楚之处,请与校友会联系(63675974)。
特此通知。
校友会
2015、8、26